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6條 法規: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四章 資訊公開 › 第二節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 第26條 公開發行公司應評估或認列背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