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第4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一、檢查制度組,分四科辦事。二、金控公司組,分五科辦事。三、銀行業務組,分五科辦事。四、地方金融組,分四科辦事。五、證券票券組,分四科辦事。六、保險公司組,分五科辦事。七、受託檢查組,分三科辦事。八、秘書室,分二科辦事。九、人事室。十、政風室。十一、主計室。十二、資訊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