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局所監督、管理機構之消費者保護政策制度之訂修。
二、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推廣教育之規劃。
三、本局所監督、管理機構之消費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及契約範本之規劃、訂修。
四、受理各銀行重大偶發事件之通報。
五、存款保險條例與其相關子法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之管理及考核。
六、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與該基金之規劃及執行。
七、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市場機制之規劃與公正第三人之管理及考核。
八、信用合作社改制商業銀行之監督及管理。
九、信用合作社法及其相關子法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十、信用合作社、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之監督及管理。
十一、其他有關信用合作社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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