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及經指定民間捐助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及經指定民間捐助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5條 前條財團法人依立法院之決議,須將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者,其辦理預(決)算、工作計畫及工作成果(報告)事宜,準用第四條至第七條規定。前條財團法人,不須將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者,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將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送本會備查時,準用第六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