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法規: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 相關法規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母法 第30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所稱臺灣地區金融保險機構,係指依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設立或監督之本國金融、保險、證券及期貨機構。 本條定義的名詞 臺灣地區金融保險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