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12條 法規: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2條 委員會議出、列席及紀錄人員對會議之內容,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之規定,對外應嚴守秘密,不得洩漏。如有對外公開之必要,應由本會或指定機關統一發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