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財稅、金融、經貿、交通、農林漁牧、環境保護等交流事項之審議、協調及聯繫事項。
二、關於大陸政策經濟業務之建議與擬辦事項。
三、關於大陸事務之其他經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