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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港澳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政策之研究及規劃事項。
二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有關事務之處理及協調事項。
三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同胞之聯繫及服務事項。
四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事務之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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