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會設左列各處:一企劃處。
二文教處。
三經濟處。
四法政處。
五港澳處。
六聯絡處。
七秘書處。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