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5條 法規: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第5條 企劃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大陸政策之研究及綜合規劃事項。二、關於大陸情勢之研判事項。三、關於與國外研究中國大陸機構之聯繫事項。四、關於大陸相關資訊之蒐集、分析及出版事項。五、關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資源利用、開發之綜合規劃事項。六、關於大陸事務之其他企劃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