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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國營經濟事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標售資產,指為移轉民營而標售該公營事業全部或一部資產;資產包括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
前項標售資產得為概括承受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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