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或團體捐贈珍貴文書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私人或團體捐贈珍貴文書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3條 捐贈之珍貴文書以原件為原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