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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院(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財團法人會計基礎應採權責發生制;會計年度除經本會核准者外,採曆年制。
財團法人應以國幣為記帳本位幣,並以元為單位。
但得依交易之性質延長元以下之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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