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第7條 法規: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園區目 第7條 電業於園區供電線路及供電設備正常運轉容量達額定容量之百分之九十以上時,應即通知管理局及園區公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