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第11條 法規: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園區目 第11條 管理局得輔導園區用戶設置用水回收系統及儲電、節能之裝備。管理局對用水回收及節能具實績成效之園區用戶得予以獎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