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第10條 法規:科技部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類別:行政 › 科技部 › 園區目 第10條 非經電業許可,園區用戶不得變更屬電業調度權責之供電開關設備、保護電驛系統及操作電源之正常狀態與設定數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