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基本法 第8條 法規:科學技術基本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8條 科學技術研究機構與人員,於推動或進行科學技術研究時,應善盡對環境生態、生命尊嚴及人性倫理之維護義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