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組織目 第4條 參事權責如下:一、重要科技發展計畫之建議。二、科技發展相關法規、制度之研究改進及重要政務之建議。三、各種科技發展法規之研商。四、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