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使用本館藏品圖像正片或照片於學術性刊物,其使用限制,每本各以不超過該書圖片總數之三分之一;又為不使與本館研究成果重複,外借同一類正片,以不超過本館該項藏品之二分之一為原則。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