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第12條 法規: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第12條 本館提供之正片、幻燈片或數位圖檔受著作權法保護者,申請人得於其申請使用出版品之範圍內合法利用。除申請多次利用者外,僅限於單一版次,不得重複利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