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14條 法規: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相關法規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權益保障 第14條 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及公營事業辦理獎勵、補助、委託或採購文化藝術事務,應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之智慧財產權。前項智慧財產權保障之內容、範圍、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