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9條 法規: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第9條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最低標決標外,應採最有利標決標:一、限制性未經公開方式辦理招標者。二、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者。三、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者。四、未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五、公務機關間財物或勞務之取得。六、未達公告金額公開取得廠商報價單並以最低標決標者。七、其他經機關認定採購性質不宜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