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15條 法規: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第三章 審議會組織及任務 第15條 審議會之召開及決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