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8條 法規: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第8條 董事長有第四條至前條所定情事之一者,應予更換或解聘,由文化部就董事中或另遴選適任人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