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第20條 法規: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20條 原住民族無形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主管機關應會商所屬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傳統組織,訂定保存維護計畫,就其中瀕臨滅失者詳細製作紀錄、傳習,或採取為保存維護所需之適當措施,並得委託部落公法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保存及維護。前項保存維護計畫,得包括無形文化資產之相關物件、工具及文化場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