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第14條 法規: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14條 為保全群聚古蹟及整體周邊環境景觀,避免對同一地區重複訂定古蹟保存計畫,古蹟及其鄰近古蹟得合併辦理古蹟保存計畫之擬定、變更、撤銷、廢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