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 第7條 法規:公有文化資產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7條 主管機關對於無形文化資產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補助項目如下:一、無形文化資產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基礎普查、調查研究。二、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推廣。三、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紀錄、傳習、出版、活化、學術研討。四、與無形文化資產或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相關之文化場域及設備改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