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3條 法規:國家人權博物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館設下列組、室、中心:一、綜合規劃組。二、展示教育組。三、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四、人事室。五、主計室。六、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管理中心。七、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管理中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