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館館務整體發展計畫之研擬及推動。二、本館公共關係及整體形象拓展。三、觀眾服務整體發展計畫之研擬及推動。四、導覽設施與服務整合計畫之規劃及推動。五、政治受難者關懷服務。六、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研考及法制。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中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