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組織規程 第2條 法規: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2條 本團掌理事項如下:一、音樂演奏。二、音樂研究發展。三、音樂之輔導推廣及人才培育。四、音樂資料之蒐集及典藏。五、其他有關音樂演奏及推廣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