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處務規程 第6條 法規: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第6條 劇藝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傳統戲曲、音樂、舞蹈、民俗雜技等表演藝術跨界合作之規劃及推動。二、劇本、劇藝之研發、創新及推廣。三、演藝、編導人才培訓之規劃及推動。四、重要藝術節慶與戲劇、音樂、舞蹈等展演活動之規劃及推動。五、國際與兩岸交流之規劃及推動。六、其他有關劇藝發展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