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環境教育目 相關法規 環境教育法母法 第6條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及第七條第二項所定執行成果報告之內容如下:一、年度工作項目摘要。二、執行現況及績效。三、分析檢討。四、未來策進事項。前項執行成果報告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公開於各級主管機關之網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