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管理目 第9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會務;副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若干人,辦理所任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