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法規: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基本目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入。二、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入。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入。四、水污染防治基金收入。五、環境教育基金收入。六、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入。七、其他有關收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