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2條 法規: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以下簡稱認定標準)認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以下簡稱開發行為),其環境影響說明書(以下簡稱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以下簡稱評估書)之製作,依本準則之規定;本準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