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法規: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公害糾紛處理法母法 第29條 環境保護協定應載明下列事項,並由雙方簽名:一、簽訂協定之人。二、協定標的。三、環境保護措施。四、緊急應變計畫。五、其他有關環境保護約定事項。六、協定有效期間。七、簽訂年、月、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