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法規: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相關法規 公害糾紛處理法母法 第25條 調處不成立者,調處委員會應於七日內作成調處不成立之通知,送達當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