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母法 第2條 本法第二條第三款與第四款所定再使用或再生利用歸類有疑義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