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 第4條 法規: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管理目 第4條 戒檳班講習課程內容,由中央或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協助民眾戒除嚼食檳榔惡習之需求規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