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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戒檳班講習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廢棄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受處分人於戒檳班講習當日遲到或早退,視為未完成戒檳班講習,由處分機關另行通知講習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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