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作業準則 第5條 法規: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第5條 申請藥劑不純物檢測項目應包括砷、鎘、鉛、汞、鉻、氯仿,及使用作為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之國家所規範品質管制項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