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第2條 法規: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委託專業機構執行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染防治費)之收取、通知、審查、查核、核定、查帳、清查收費對象、結算、停徵、催繳、處分、移送行政執行及其他有關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