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第三章 營運前階段 第10條 應先檢具水措計畫,且依規定應申請許可證(文件)之事業,其水措設施之建造、裝置,與原核准之水措計畫登記事項不同,而須辦理變更水措計畫者,應於申請許可證(文件)時,一併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