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6條 法規:水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第16條 本辦法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