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29條 法規: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四章 查驗作業管理 第29條 登錄於人員清冊之查驗人員每年應至少執行一件全程查驗案件。未符合前項規定者,應於當年年底前完成至少八小時與溫室氣體查驗技巧、方法、技術或案例分析之訓練課程。查驗人員屬新增登錄於人員清冊者,應於登錄年度之次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依第一項或前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