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28條 法規: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第四章 查驗作業管理 第28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令查驗機構指派適當之查驗人員接受在職訓練,查驗機構不得拒絕;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參加在職訓練之查驗人員,亦同。參加前項在職訓練之查驗人員,應完成訓練取得合格證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