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1條 為防制空氣污染,維護生活環境及國民健康,以提高生活品質,特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