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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新設加油站應於經營許可證取得後六個月內,完成油氣回收設施設置及氣油比檢測與氣漏檢測,並於檢測後十五日內,將檢測結果作成紀錄,供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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