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一、關於本署政風法令之擬訂、修正及解釋事項。二、關於本署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三、關於本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四、關於本署政風興革之建議事項。五、關於本署政風考核獎懲之建議事項。六、關於本署公務機密之維護事項。七、關於危害或破壞本署事件之預防及陳情請願之協助處理事項。八、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