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第19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司 第19條 原住民族地區依本標準規定設立長照機構有困難者,得專案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原住民族代表或專家學者共同審查,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